一、发现假币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当对人民币的真伪存在怀疑时,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货币真伪鉴定。
日常生活中关于假币的处理方法:
(一)在日常生活中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二)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掌握证据,向公安机关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线索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戳记,登记造册,并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鉴定。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存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鉴定。
二、假币诈骗案例
(一)2009年6月9日凌晨,郑女士在某汽车站出口处叫了一辆黑色的小面包车回家,在下车付钱时,郑女士先拿出一百的给驾驶员,后被驾驶员以“调包”手法换成假币,并称自己没有零钱找,将假币还给了郑女士,等下车后郑女士才发现真币已经被换成了假币。在此提醒读者,乘坐出租车时,尽量自备零钱,在司机找给其面额较大的钱时,要尽量当场辨明真假,以防损失。
(二)2009年6月初,一外地男子到G市某县的于老太家,称需要租房子,并主动提出先付50元定金,后该男子拿出100元交给于老太,于老太当时没有辨别钱币真假便付给外地男子50元,等到于老太外出购物时才发现那100元是假币。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老年人为目标,利用老年人年纪大,眼神不好,对假币识别力不高的特点,找各种理由以整钱换零钱,以假换真。
(三)2009年5月24日晚,一男子在H市商业街某照相馆内用1张100元假币购买2节电池,后被当场抓获,收缴到5张100元纸币,经鉴定均为新版假币。此类犯罪分子选择一些路边小杂货店,看准店内无验钞机,以大额假币购买低价小商品,找零最终达到使用假币套取真币的目的,希望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