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管理,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都江堰市观景路二段与外北街交叉路口、都江堰市天府大道滨江段与凉水井路交叉路口、都江堰市廖家桥路与永丰路交叉路口、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北段与柏条河北路下段交叉路口设置电子警察违章抓拍,对机动车违章进行严格管理。
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三、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