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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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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8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聪,副主任杨锋、王晋、韩冰、廖涛,副市长李川虎,市政协副主席杨永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并邀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对修订《固废法》的背景、意义、特点和内容进行授课;听取和审议了《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都江堰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陈潜为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韩志勇为都江堰市民政局局长,苟绍波为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青禾为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唐晓丽为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议强调,尽管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总体持续向好,但环境保护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要对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镇街要按照相关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要齐抓共管,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质效。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履职、公众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构建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机制。加大监测技术装备对环保监管的应用力度,完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流沟通、投诉、举报、惩处机制。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资源,持续强化宣传,使环保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要严肃问责,严惩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法治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作用,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破坏、对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本报记者 黄代凤 韩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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