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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凌波:
做永远守护公平正义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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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同事眼里踏实认真、严谨公正的代言人;她是群众心中的最美法官,常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她就是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凌波。

作为一级法官,王凌波自2006年进入法院至今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如一位护法使者般倾心调解、解决纠纷,有效地发挥了情、理、法之间的良好协调作用,带给群众正义与希望。用王凌波的话说就是:“法官不是官,是法的执行者,是公平和正义的使者。我的职责就是要把法律中包含的公平、正义送到每一位当事人心中。”

做“调节器” 释法释明化解矛盾

“回复成都市中院质检中心抽查案件”“准备教育整顿省调研材料”“安排明天开庭事宜”……5月17日,王凌波一早就来到办公室,开始在日志本上写下当天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对王凌波而言,一天完成七八项工作任务已是常态,她开玩笑说:“哪天要没什么事,还真让人不习惯。”

王凌波就是这样一位闲不住的法官,在她心里始终认为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为这一神圣的事业奉献一切。以最快速度帮助当事人调处纠纷,实现合法权益,就是她作为法官最大的愿望。据了解,司法体制改革前,按照“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繁简分流模式,王凌波就已带领繁案团队所在的民一庭办理了一系列在都江堰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她打破陈规,创新方法,在“难案精审”道路上跑出了“化繁为简”的审判高效。

在案件办理中,王凌波始终坚信,一次成功的调解有时胜过一份好的判决。当涉及到民生类、群体性案件时,她总是深入现场、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甚至把当事人的亲人、同事、朋友等都拉来当“说客”,参与调解。王凌波坦言:“民事案件的难点在于当事人心理上对事件发生和结果的不认同,加上积郁已久,很多一开始完全听不进劝,所以会出现案件还没判,投诉信就到了。”于是,她凭多年经验总结出审案四步骤:一是耐心倾听,让当事人的情绪通过倾诉找个出口,同时缓解纠纷所带来的精神压力;二是吃透案情,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三是释法释明,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和依法举证;四是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预估案件的结果会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以及应对方法。

丰富的经验、干练的风格使王凌波在推进“诉源治理”“民事庭审优质化”等改革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值得一提的是,在审理某公司105件劳动争议系列案时,王凌波发现,双方对立情绪十分严重,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一判了之”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于是她通过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企业、仲裁、社保等部门,找到问题根源,细心化解矛盾……在经历了就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职业病、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的反复调解后,双方最终在各部门的合力下达成调解方案,案件被成功调解,一场剑拔弩张的冲突被有效化解。

做“知心人”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从事法院工作15年来,王凌波以对党的司法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无比敬畏,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成功帮助大量农民工、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让人记忆犹新的有杨某与邹某离婚案。邹某在十多年前因患脑瘤做手术后,语言神经和运动神经一定程度受损,造成吐词不清、走路歪斜的状况多年,严重影响其生活。杨某无固定收入,与邹某育有一子,已成年在成都务工。杨某于2020年6月第三次起诉离婚,王凌波通过到社区与社区律师、工作人员等深入了解案情的前因后果,经过多次与杨某沟通,为当事人分析婚姻所面临的客观事实,用婚内扶养、遗弃等法律因素引导杨某正确面对,积极处理问题,承担社会与家庭责任。在达成邹某初步意愿情况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归邹某个人所有,杨某当庭支付一次性经济帮助金2.4万元以及全额支付完当年每月1500元的生活费。整个案件历时不足3个月,在这场妇女权益保障战中,王凌波最大限度地为邹某争取了利益。这对邹某年迈的母亲而言无疑是最大的帮助,她至今一提到王凌波都会感激地说:“太感谢王法官了,如果不是她用法律维护了我女儿的权益,真不知道我们一家以后怎么过下去。”

王凌波就是这样,她始终站在正义的一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常说:“我很热爱法官这份工作,也能体会老百姓进法院的迫不得已,所以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做好调解,化解他们的矛盾,解决他们的问题。”在王凌波心中,法院法官既是司法公正的守护者,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实践者,因此她在办案过程中,首先要了解当事人诉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举证,再进行公正判决,从而提升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司法公信力。“我们要让群众知道,法官不是高高在上的审判者,而是能走进他们内心,为他们解决困难的亲人,无论如何都会为她们着想。”王凌波说。通过一个个案例,王凌波早已是群众心目中的“放心法官”,是讨薪农民工的“贴心人”,是失和家庭的“知心大姐”,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是基层调解组织的“好老师”。

做“服务员” 一肩扛起两份责任

2017年2月,王凌波被任命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面对专业上的大跨度,她以超强的适应能力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审判管理办公室团队,以“四位一体”为审管目标,以保障服务法官为理念,抓审执案件质量,促审执案件效率,盯院庭长员额法官主体责任,为院党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以归档结案、静默化监管、审判质效管理中心、案件评查、四类案件为抓手,通过工作通报、审判指令、态势分析、重点专项评查等履行审判管理职责,杜绝了拖延办案等问题的发生和对审判执行权力放大的监督,把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要求牢牢抓在手上、把管理职责扛在肩上。牵头开展“员额法官办案”“院庭长办案”“十佳·百优裁判文书、庭审”“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等竞赛活动,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期间,选送参赛的法官、裁判文书、庭审等获四川省级表彰4次,获成都市级表彰18次的较好成绩。

多年来,无论是审判一线,还是综合部门,王凌波均表现出政治思想过硬、审判业务能力强、勇挑重担、敬业奉献的女法官形象。作为一名法官,多年的审判实践使王凌波体会到,如果一个法官在群众中口碑不好,那其审案的公信力会因此打折扣。因此,她始终注意法官品行的修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办案注意态度谦和,举止儒雅,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遇到有人说情时,她反而因势利导,使说情者成为她与被说情者沟通的媒介,时间长了,当事人和律师们都说:“案子到了王凌波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

而作为保障服务法官的后勤员,她和团队则全力管控好全院案件,切实履职,不管是从审判流程上,还是一个案件质量上,都做到专项监督,为提升全院审执案件的质效,默默奉献。除对工作一丝不苟,王凌波平时对同事也是十分关心,其同事孟曦感触颇深地说:“王姐对我们很有耐心,遇到困难时她会悉心传授经验,教我们处理案件的一些方法,她对工作总是兢兢业业,这种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本报记者 黄代凤 韩晓曼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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