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历史的脚步迈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吹拂下,古老的灌县历经了建国后的各个历史阶段,在改革开放的大好环境中已经取得了工业、农业、旅游、文化、卫生、教育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全县干部群众,在灌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全县经济、社会有了较大发展,城市建设有了一定规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撤县建市的条件日趋成熟,呼声日趋强烈。
灌县政区设置是从秦代开始的,历朝历代曾设湔氏道、湔县、都安县、晏官县、永康郡、导江县等等。明太祖洪武九年设灌县,后历经清朝、民国,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都沿袭了灌县县名。1988年撤销灌县设立都江堰市,结束了长达612年设立灌县的历史。
当时灌县的客观条件已经满足了国务院公布的撤县建市的标准。灌县全社会围绕着撤县建市目标,不懈努力,推进撒县建市进程。在工作的关键时刻,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吴希海来到灌县。灌县县委书记徐振汉汇报了有关撤县建市情况,吴希海书记当即表示:这是一件有利于灌县发展的大好事,市委支持你们。
撤县建市筹备工作紧锣密鼓进行,全县人民对建市后的市名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心。干部群众都希望灌县建市后能有一个既有意义又有特色的名字。为此,县政府在社会各界人士中广泛征求意见,采用什么样的市名引起了争论。大家建议颇多,各有道理,分别提出了都江市、青城市、导江市、岷江市等市名,后来正式出台的市名是“都江堰市”,让许多人都感到意外。有个小插曲不可不提:就在筹划撤县建市期间,县委书记徐振汉、县长孙寿权率县委、政府部分领导到广州考察。在广州办事处,大家又就灌县的新市名展开了讨论。在场的彭伟同志说:“我建议改为‘都江堰市’,供领导参考。”这一提议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共鸣,得到了在场人员的认同。考察组回县后,徐振汉同志把考察组提议的把“都江堰”作为市名向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们提出,并阐述了三点理由: 一是市名应当独具亮点和特色,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是灌县最大的亮点和特色,都江堰具有国际知名度,可借都江堰提升城市知名度。二是灌县县名来源于都江堰,因都江堰水利工程对川西平原的灌溉功能而得名,取“都江堰”为市名,与灌县是一脉相承的;三是市名三个字的虽多,四个字的也不少,诸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哈尔滨市等等,久而久之耳熟能详,响亮上口。
经过反复讨论,形成共识。在上报的文本中正式以撤销“灌县”设立“都江堰市”向国务院、省、成都市报批。
事实证明,当初对市名的决定是正确的,“都江堰市”再次提升了知名度。
1986年11月,灌县县政府正式向成都市政府呈送了《关于建立“都江堰市”的报告》,报告分四个部分阐述了灌县概况、建市条件、建市打算以及有关政策,受到了成都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1987年8月14日,灌县政府又向成都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建立“都江堰市”的补充报告》和《关于建立“都江堰市”的请示》。时隔数日,成都市政府经成都市人大批准,向四川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撤销灌县设立县级都江堰市的请示》。
1987年9月22日,四川省政府经省人大批准,正式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撤销灌县设立县级都江堰市的请示》。
1987年10月下旬,县长孙寿权同志带队,马志祥(原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青叔志、县民政局局长梁克成等负责同志组成的赴京汇报团到了北京,向国家民政部领导汇报了灌县撤县建市的情况,并呈报了建市的相关材料和灌县城区平面图。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批复正式同意撤销灌县,建立都江堰市,由四川省直辖,以原灌县的行政区域为都江堰市行政区域。为便于管理,四川省政府决定委托成都市代管都江堰市。
四川省内与都江堰市同期批准设立的还有江油市、广汉市、峨嵋山市。这是四川省首批设立的四个县级市。后来四川省政府决定,委托成都市代管都江堰市,原有一切关系不变。这样,都江堰市就成为了成都市当时唯一的县级市。
随后,中共灌县县委召开了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人大召开了十一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十一届人大第八次常委会,县政协召开了第八届三次全委会、第八届六次常委会,顺利完成了从县到市的法律衔接程序。
5月20日,举行了都江堰市成立大会,古老而美丽的灌县城乡都沉浸在建市的喜悦中,人们以不同的方式来庆祝灌县历史性的转折,庆祝都江堰市的诞生。
古老的都江堰,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市档案馆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