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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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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强化采购人管理,全面落实采购人权利、义务、责任3张清单,市财政局多举措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签订年度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书。年初,市财政局会同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将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和市纪委监督目录清单,对未按要求抓好责任书签订工作和未按照责任书规定内容抓好落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行采购人义务告知承诺制。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项目,在评审工作实施前,市财政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需履行的相关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要求其详细阅读后作出承诺并严格落实。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跟踪监督。选取尚未实施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和年度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跟踪监督。重点跟踪监督项目合同公告、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环节。督促采购人主动履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采购人“定制化”培训。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培训方案,为采购人提供“上门”培训服务。目前已成功开展3期培训,培训200余人次。通过创新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了采购人法律意识,强化了采购人主体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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