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日,市选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选举委员会主任杨勇,副市长、市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陈洋及市选举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市领导王聪、幸晓斌、罗凌、王晋、韩冰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都江堰市选举委员会公告(六)》《都江堰市公安局通告》《都江堰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区选民见面的通知》《都江堰市选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投票选举工作的意见》《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听取了市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情况通报。
会议指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已于11月1日公布,全市125个市人大代表选区,共提名推荐市人大代表候选人516名。各选区选举工作机构将依法对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进行酝酿协商,于11月9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与所在选区选民见面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15日,选举日为11月16日。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各选委会委员和办公室相关人员要按照《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对照换届选举时间节点,指导各选区做好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组织好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筹备好选举日的投票选举工作,确保我市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要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要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考察,严格把好代表候选人的“入口关”。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要立足自身职责,督促各镇街选举指导办公室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节点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把好换届选举“程序关”;要加强督导、深入推进。市选委会办公室各工作组,要深入镇街开展人大换届选举督查指导工作,督导各镇街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环节工作。各镇街要建立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畅通矛盾问题收集渠道,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广泛宣传、有力推进。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短信等媒体媒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选举氛围,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全市选民参与投票选举,自觉参与选举活动,行使民主权利。大力报道、宣传中央、省、成都市及我市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有力推进我市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本报记者 黄代凤 韩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