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生产“都江堰猕猴桃”“邛酒”“邛崃黑茶”“米易枇杷”“郫县豆瓣”“罗村茶”6个产品的34家企业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审查认定,现予以注册登记。即日起,核准上述34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都江堰市果瑞家庭农场、良哥家庭农场、璐璐家庭农场等27家企业进入“都江堰猕猴桃”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全市共计48家企业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名牌”。
市猕猴桃协会会长晏志强介绍,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取得了“都江堰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6年申请了“证明商标”并做了品牌发展规划,行业全面启动商标注册及商品外观和知识产权保护。
晏志强告诉记者,在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仅标示了“地理标志”的身份,承载了这个产品的特定质量和信誉,在市场上更具独特性和显著性,还能增加产品附加值,对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接下来,协会将组织各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扩大“都江堰猕猴桃”的知名度,为“都江堰猕猴桃”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协会还将广泛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主动性,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积极挖掘区域特色地理标志的潜力,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缪英)